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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医学院口腔医学系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
2023-03-10 10:49   审核人:

长治医学院口腔医学系成立于2014年,其前身为口腔医学专业,专业于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(原国家教委)批准正式成立,2002年9月开始面向全国招生,学制五年,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。自成立以来,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,口腔医学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规划,遵循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,各机构协调工作,不断深化改革,强化管理,共同完成系部的管理、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。经过多年不断完善和发展,口腔医学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,将“太行精神”、“白求恩精神”、“何穆精神”等红色基因融入育人全过程,以“强化基础,注重素质,整体优化,面向临床”办学思路和办学理念,形成了符合本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。

为全面实施人才强系战略,进一步加强口腔医学系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提高学科建设水平,不断提升我系综合实力,面向社会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,具体公告如下:

一、引进对象条件

(一)高层次人才

1.基本条件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十八周岁。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爱岗敬业,治学严谨,学风正派,师德高尚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;

(2)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。

(3)身心健康。

2.学术条件

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成就或发展潜力,且符合口腔医学系事业发展需要。

(二)人才团队

1.团队研究方向属于学科或行业前沿热点;

2.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研究中工作3年以上,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具有显著的创新发展潜力。

二、引进人才方式

(一)全职引进人才

全职引进人才是指人事关系转入学校或全职到岗工作。

1.第一层次
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。

2.第二层次

“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人选;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领军人才;国家杰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。

3.第三层次(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)

“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人选;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;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青年高层次人才。

4.第四层次(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)

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中具有教授职务者,或海外知名高校中具有副教授职务者,或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,或省级优秀人才,并且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;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人才。

5.第五层次(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)

符合下列条件:优秀留学回国人员;或国内"双一流"建设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在海外知名高校具有助理教授职务,并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单篇影响因子10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(或单篇影响因子≥5分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0分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,或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收录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,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收录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)者,同时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重点科研项目者;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;省级优秀人才;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人才。

6.第六层次

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,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
A类博士: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≥10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≥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,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5分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,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分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。

B类博士: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≥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二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。

C类博士: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;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。

(二)柔性引进人才

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专家、学者来我系工作,本着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原则,薪酬及工作待遇按照“一人一策”、“一事一议”的办法引进。

三、薪酬待遇

全职引进人才纳入山西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,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,全职在我校工作,且不再以任何形式受聘于其他单位。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以下相应待遇。

(一)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

人才层次

薪酬待遇 (万元)

安家费 (万元)

科研经费(万元)

其他待遇

自然 科学类

人文社会 科学类

第一层次

面谈商定

第二层次

年薪100

120

500

50

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:按照省、市人才政策,协助解决配偶工作、子女入学。

第三层次

年薪80

100

300

30

第四层次

年薪50

80

100

20

第五层次

年薪30

60

60

15

六 层

A类

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

40

40

10

校内绩效按正高四级标准执行,博士津贴2000/月。协助解决配偶工作(或人事代理)、子女入学。

B类

30

20

8

C类

20

15

5

(二)人才团队相关待遇

人才团队相关待遇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办法商定。

山西省和长治市待遇:

在学校待遇的基础上,符合省市人才引进政策,学校协助落实相关事宜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 人:田老师

联系电话:0355-3151566

招聘邮箱:czmckqxx@163.com

通讯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161号

邮政编码:046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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